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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规划
信息来源: 作者:法律系 发布日期:2017-10-28 17:35:03

 为了全面提升法学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提高教学和科研发展水平,根据《江西警察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法律系具体实际,制定法学专业2010-2020年建设规划,以指导未来5年法学专业发展与改革工作。

一、专业建设指导思想

本专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江西警察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即将公布的《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课程建设为重点,以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估为契机,加强我院的法学专业的建设。

二、专业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5发展与改革,努力将我院法学专业建设成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有一批省部级、院级的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教学实施齐全,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和教学水平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的学院重点专业和全省知名度较高的专业。

(二)具体目标

1.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法学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法律工作必要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在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公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师资队伍建设目标

在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建设一支以学科带头人和课程负责人为核心,培养一批能够适应法学专业建设需要、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改革意识强、素质良好、结构优化、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到2020年,法学专业专任教师总人数力争达到35人左右。高级职称教师比率达到40%以上,所有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全部具备硕士学位,争取在职培养和引进57名博士学位的教师,双师型比率达60%以上。同时,结合课程建设需要,多渠道、多形式聘“双千教官”、校外专家、知名学者来我系讲学,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

3.课程建设目标

通过5年的建设,本专业课程建设成为种类齐全、结构合理、比例适当的课程设置体系。开设的各门课程,包括选修课程全部达到合格要求。2016年起,每年建设12门院级精品课程,到2020年院级精品课程力争达到63门左右的院级精品课程争取进入省级精品课程行列。力争将《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证据学》等课程建设成为省级精品共享资源课程。

4.教材建设目标

2020年,在择优选用教育部法学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审定)的教材 “马工程”教材的基础上,鼓励教师参与省级和校级规划教材的申报与建设,重点建设体现学院办学特色,适应高级实用型法学人才培养需要的高质量的、实践型法学教材23部。

5.教学条件建设目标

进一步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具体规划如下:

1)校内实践教学课程设施建设。在完善现有模拟法庭软硬件设施的基础上,模拟仲裁室和模拟听证室。

2)建立法学专业图书资料2020年购置学术专著、教材不少于1000本,订购的学术期刊不少30种

3)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到2020年,在现有稳固的可接受学生进行毕业实习的5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基础上,增建5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争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各建立两个以上的教学实践基地或学生实习基地。

6.科研目标

年规划期间鼓励教师积极主持或参与申报课题研究,力争获得省级课题5至8项,校级课题10至15项。学术论文争取达到每年人均公开发表2篇以上,全系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每年不少于40篇。独著或合著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10以上

三、专业建设措施

(一)总体措施

1.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的领导

由系主任、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组成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决策专业建设的重大事宜,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使专业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2.注重专业建设的协调配合

全系进行专业建设大讨论,使全体教职工在思想观念上形成统一认识。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发挥课程负责人的作用,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实行责任分解,真正做到全员参与建设。

3.开展专业建设的定期自评

由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专业建设各项具体目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客观评,不断推进专业建设和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二)具体措施

1.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为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必须以能力培养为中心,按照三段制”人才培养模式要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上要形成能够实现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一方面要按照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个性化发展教育课程”三模块也是三阶段进行设置,另一方面要即将公布的《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院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设置。既要重视法学基础理论课程的开设,又要加强实践课程的开设,适度减少必修课,逐渐增加选修课,适度减少课内课时,以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引进学术水平高、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

2)根据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招录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才。

3)加强教师在职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教师进修班学习和参加各种学术活动。

4)营造人才成长环境,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

3.提升课程建设水平

1)建立课程负责人制。所有课程选拔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课程的教学组织、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要求课程负责人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最新学术成果及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和应用,提出本课程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计划,并予以贯彻落实。

2)加强教研室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听课评课和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所有课程必须达到合格课程目标要求。

3)建立激励和帮助机制支持教师在合格课程基础上申报院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

4)拓宽渠道,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实践教学。

4.大力开展教学改革

确立和深化“以能力培养为中心”和以“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包括:

1)深化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运用,强调专业知识与能力培养并重的教学方法。

2)积极尝试研讨式、参与式、探究式、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的改革。

3)进行考试形式的改革。试题既要考察学生对法学基础理论的掌握,也要考察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除了采用传统的闭卷笔试方式外,还要采用多种测试方式,如开卷考试、口试、案例分析、写小型论文、模似诉讼等形式,在考试答案上可部分采用非标准答案

4)改革论文写作和指导制度,创新论文写作和指导模式。一要对学生开设《学位论文指导》课,二要提高老师指导论文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老教师能力和经验,通过手把手的传、帮、带方式快速提高我系青年教师论文指导水平

5)推行导师制,把导师制与论文指导相结合,由导师直接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形成一二年级导学、三四年级导研的毕业论文指导机制,保证学生学习、研究和论文写作的连续性和论文指导的效果。

5.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如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教学检查制度、师生座谈会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师课堂教学考核制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制度等。

2)健全和完善相关教学文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不断完善教学大纲;编制一套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授课计划与实训计划

3)实行科学化考试管理,健全题库、试卷库。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做好试卷质量分析。

4)严格教师工作量考核工作,将教学、科研和教书育人相结合形成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推广教学改革经验。

6.促进教研科研建设

1)根据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动员组织教师开展具有前瞻性、探索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立项研究。

2)认真抓好省(部)级各类纵向课题及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教师申报课题项目提供经验指导和物质帮助。并且配合学院做好申报各类成果奖励工作,对取得成绩的教师予以肯定和鼓励。

3)重视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相关高校法律系开展交流与合作,包括共同编撰教材、开展科研攻关

                                                               

                                                                                  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  

                                                                                      2016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