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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刘德福老师赴北京参加劳动法课程培训
信息来源: 作者:刘德福 发布日期:2017-04-27 15:23:47

 

2017410日到13日,我系安排刘德福老师前往北京听取劳动法课程的培训。以下是刘德福老师的培训情况和学习心得:

一,培训背景和培训基本情况

这次课程培训的背景是:教育部高教司通过五年,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专家编辑法律本科专用教材,出版的主题教材一共有15本之多,该套教材力求做到精简、通俗、浅显、全面、规范,思想上突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的全局指导,以引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撇清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基本观点、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避免教材的主观化、个性化、抽象化、教条化和以及个别情况下的空洞化,突出专业知识。

 出版的课程教材选取六门具有本土特色的课程,第一期培训课程共有340人参训《国际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分班上课。刘德福老师参加劳动法培训,听课人81人,培训时间三天整,参训有标好名字的固定座位。

二、体会

1,参训的收获:

授课老师深入浅出,对劳动法的相关理论融会贯通,对理论疑问和实务的疑惑回应机制灵活,讲课具有深度和高度,尤其是教材本身是非常出色的。诙谐批判的方法活跃了单调的专业授课。授课老师是教材的首席专家或者主要成员。对讲解的专题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有的出有专著。

2,不足的地方:

但就讲课本身而言,有的老师授课准备工作并不充分。课件中出现错别字、表达不准、局部逻辑混乱。

互动环节授课老师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回答基本切题,但也有很多问题无法回答,比如产假问题各地不同,农村医保、社保各地自行其是,医保诉讼开放等。个别老师对基本理论的研究本身不够深入,比如有听课学员提出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强迫劳动产生的社会关系各自如何届分,授课老师的回应过于简单;对教材中使用的属于,如劳动权属于人权的提法,教材的后续部分没有照应,对强迫劳动的入罪问题没有提示,这些都是不够令人满意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