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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信息来源: 作者:法律系 发布日期:2017-05-12 16:16:12

 

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0162018年)

 

教师是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办学水平的主力军,是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师资水平的高低。为实现学校不断发展,为适应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系师资队伍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划。 

一、法律系师资队伍现状

  (一)基本情况

法律系现有专任教师30,其中专职教师22人,兼职教师8人。

从职称结构上看,我系有教授8人,占26.6% ;副教授11人,占36.6%;高职称教师占全系教师总数63.2%;讲师9人,占30.%;助教2人,占6.6%。

从学历结构上看,我系有博士3(2人在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共有21人,占70%;大学本科毕业生9人,占30%

从年龄结构看,60岁以上1人,占3.3%56-601人,占3.3%46-554人,占13.3%36-4516人,占53.3%35岁以下8人,占27.%

从学缘结构上看,30名专任教师分别来自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10余所高校。

另外,30名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和享受省政府津贴教师1名,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2名,院级中青年骨干教师6“双师型”教师14人。除了院内教师外,还有院外聘请的客座教授、高级教官、教官10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系已形成了一支职称、学历、年龄、学缘结构基本合理的师资队伍,在数量上也基本上能够满足目前教学规模的需要。

(二)存在的问题

  1、学科建设的发展与高层次人才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在省内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权威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总体数量偏少,后备力量相对薄弱;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数偏少。

2、教师规模有待扩大。虽然目前教师总数基本上能够满足目前教学规模的需要,但从提高教师科研水平和能力的角度来看,教师数量仍嫌不足。学校“升本”以后,教师的科研任务随之增重,这就需要增加教师总数,减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使其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科学研究。

3、留住和吸引人才的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培养和使用人才的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的竞争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必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按照“引进与培养并重,引进与稳定并重”的原则,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师资队伍管理制度为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较高、观念先进、相对稳定、发展趋势良好的师资队伍,为学院实现新一轮发展目标奠定人才基础。

三、师资队伍建设目标

  (一)适当扩大队伍规模。在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的前提下,适度引进高学历人才,到2018年末,专职教师数达到25人,兼职教师数达到9人。

(二)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通过引进、培养、激励等措施,到2018年末,教授、副教授占全系专职教师的70%以上,其中教授达到10人左右,副教授10左右;博士、硕士占全系专职教师的75%以上,其中博士5人左右,硕士17左右;“双师型”教师占全系专职教师的70%以上,达到22人左右。

(三)做好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力争在三年之内再选拔和培养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3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2人,院级学科带头人12名,院级中青年骨干教师24名。

(四)加强学科团队建设。通过重点培养和激励措施争取到2018年末,基本建成34支由省级中青年骨干老师或院级学科带头人引领的规模在510人学科团队。

(五)完善制度建设。重点完善教师工作规范、教师考核和津贴分配办法等规章制度,基本形成科学、规范的教师管理制度体系,按章管理教师队伍,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六)强化师德师风。加强教师师德与学术道德教育,坚持业务能力与思想品德并举原则,在注重教师业务水平提高的同时,注重教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培养,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四、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一)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引进和培养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人才。

1)力争获得学院领导和人事部门的支持,在三年内引进博士23人;(2)通过鼓励和激励措施,有重点地选拔一些年轻的硕士生在职或脱产攻读博士学位;(3)鼓励和支持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各种科研项目与学术活动,安排他们外出进修培训和做访问学者,提高他们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使其尽快评上教授或副教授;(4)结合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需要,选拔和培养一批学术造诣较深、学风严谨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对其定期进行责任、目标考核,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学科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上。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通过各种措施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1)完善法律系师资培养有关规定,通过安排教师脱产或在职培训,加强现有教师的观念更新和知识结构完善;(2)通过安排老师参加社会实践或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3)通过观摩教学、公开教学、教学比赛等措施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4)对青年教师坚持实行以老带新培养方式,通过帮带,切实提高青年的素质和能力;(5)注重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通过岗前培训,使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观念,了解教师职业的特点与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提高自身的基本素质;(6)加强对教师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积极开展外语培训与现代教育技术培训;(7)扩大对外交流渠道,使更多的教师有机会接触国外最新学科、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8)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申报,通过课题研究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9)制定相关政策,培养教师团队意识,鼓励教学、科研协作攻关,承接上水平、有影响的大项目,进而加强学术团队建设。

  (三)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良好的师德不仅是教师本人教书育人工作的必要保证,而且对青年学生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和道德感召力。(1)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使之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2)通过褒奖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积极引导教师树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3)坚持政治与业务并重的原则,把职业道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4)将思想教育和物质奖励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教师爱岗敬业,自觉履行老师的职责和义务。

 

                                                                              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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