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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江西警察学院共青团 “微团课”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0-21 16:40:5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共青团基层基础,为团干、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搭建展示自我、提升能力、交流思想的平台,根据团省委印发的《关于举办2020年江西省学校共青团“微团课”大赛的通知》要求,院团委决定于近期举办2020年江西警察学院共青团“微团课”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共青团江西警察学院委员会

2、 承办单位

法律系团总支

3、 比赛时间

理论测试时间:2020年11月2日12:30

团课讲授时间:2019年11月4日19:00(学生组)

             2019年11月5日14:00(团干组、教师组)

二、比赛地点

理论测试:信息楼演艺厅

团课讲授:学术报告厅

三、比赛安排

(一)各系自行组织预赛,预赛时间:10月21日——10月28日;请各团总支将报名表盖章后交至院团委,电子档发至团委OA邮箱。校赛提交报名表时间:10月29日——10月31日。

(二)校级比赛分为理论测试与团课讲授两个环节,其中理论测试占15%,团课讲授占85%。

1.理论测试重点考察党团基础理论知识(具体见题库),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为 40 分钟。以团队形式参赛的,团队主讲人参加测试。

2.团课讲授采取现场展示的形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本次比赛预赛由各系自行组织,每系推选团干、青年教师、学生各1组参加校赛推送参加校赛团干组、教师组和学生组第1名的队伍,代表我院参加2020年江西省学校共青团“微团课”大赛。

4、 参赛主体

(一比赛分为团干组、青年教师组、学生组3个组别进行。

(二)团干组参赛对象为:专、兼职教师团干

(三)教师组参赛对象为:在职青年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

(四)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五)本次参赛队伍根据团课讲授形式确定,既可以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团队参赛。以团队参赛的人数控制在 5 人以内,并指定 1 人担任主讲

五、团课讲授内容

参赛者可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以下内容选取切入点进行团课讲授。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开展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教育;

3.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学习教育,包括学习相关基础知识、光荣历史和传统,宣传相关路线、方针、政策;

4.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

5.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6.开展红色教育,国情、省情教育;

7.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

六、团课讲授方式

1.具体形式:团课讲授可由一人单独完成,也可由团队共同完成。可以采取课堂教学、演说演讲、案例讲解、课堂讨论、人物访谈、事迹分享、情景剧等方式,重在推动全院各级团组织形成团干部都会讲团课、主动上团课的良好氛围。

2.总体要求:主题突出、导向正确,内容充实、逻辑清晰,真实自然,共鸣感强,重在让听受者入脑入心;讲授形式不限、场景布置不提倡繁杂多样,不要求过度包装,避免舞台表演性课程,确保每一堂参加比赛的“微团课”都是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能学习、易实施,能复制、易推广的示范课。

七、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举办“微团课”大赛是加强团员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年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深化共青团改革、转变和改进团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各团总支务必高度重视,做好系一级团课大赛安排,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本次大赛顺利进行。

精心组织。各系团总支要认真落实至少分别组织 1 场本系团干部与青年教师的微团课比赛和1场本系青年学生的微团课比赛。团总支要认真统筹、精心组织并将优秀团队推至学院参加校级团课大赛。

广泛宣传。院级比赛将采用师生现场观摩的形式并进行现场录制,录制的好的团课将会在全院团日活动时组织同学们进行学习,力争让更多的团员青年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并从“微团课”中受到学习和启发,供广大团学干部学习交流。

八、奖项设置

团干组、教师组、学生组最终按综合成绩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

若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 蒯雨琦

联系电话:13767072605  15555488619